跳到主要內容區
:::

總務處事務組徵選校聘行政助理職務代理人公告

總務處事務組校聘行政助理職務代理人公告簡章

項目

內容說明

職務名稱

校聘行政助理職務代理人

人數

正取1名(備取2名)

敘薪標準

  • 依「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校務基金約用人員支給標準表」,按月核支。

一等薪給:新臺幣29500元整,含勞保、健保及勞退等個人負擔。

  • 年終獎金等依相關規定另計。

工作內容

  • 勞健保業務。
  • 技工友管理業務。
  • 車輛管理業務。
  • 駕駛委外業務。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報名資格

  • 國內專科(含)以上畢業,且勞健保業務、技工友管理、車輛管理及駕駛委外業務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 熟悉電腦操作及行政文書處理能力,且具溝通協調、分析、及規劃之能力與高度之服務熱忱。
  • 認真負責抗壓性強可獨立作業。

報名日期

自115年2月4日起至115年2月13日止

報名須知

  • 採書面報名,請於115年2月13日下午5時前送達國立臺南藝術大學事務組(72045台南市官田區大崎里66號),以郵戳為憑,封面請註明「應徵總務處事務組校聘行政助理職務代理人」。
  • 報名者應徵文件:

備註說明

  • 報名時得檢附證件影本,錄取後經查驗正本無誤,始得聘僱。
  • 書面審查成績達80以上者,擇優通知到校面試(面試日期另行電話通知),面試後擇優錄取。
  • 預定聘用期限:115年3月1日起至116年7月底止(代理原因消滅或期限屆滿應即予解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自正式上班日起,試用三個月,試用期滿成績考核合格者,依規定程序正式僱用;不合格者,由備取人員遞補,惟仍先行試用程序。
  • 僱用契約樣稿與人員管理要點請參見本校人事室網頁「約用人員勞動契約書」與「校務基金約用人員管理要點」。
  • 投件報名者視為同意本校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規定,於本次徵聘作業期間使用蒐集、處理及利用相關個人資料。
  • 本案聯絡人:丁先生,電話06-6930100#1510。

僱用期間

預定115年3月起(預估缺)至116年7月底止,代理原因消滅或期限屆滿應即予解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備註

1.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校務基金約用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

2.國立臺南藝術大學約用人員勞動契約書

3.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校務基金約用人員管理要點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