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維護校園環境,請勿非法棄置大型廢棄物並應委託合法機構處理
【公告】維護校園環境,請勿非法棄置大型廢棄物並應委託合法機構處理。
各位教職員工、學生及各處室單位、外包廠商請注意:
為維護乾淨、安全的校園環境,並符合國家環保法規,請全校師生及相關合作廠商共同遵守廢棄物清理規定。
校園內嚴禁非法棄置大型廢棄物(如舊家具、報廢儀器、大型修繕廢料等)。
各單位或廠商如有清運、處置廢棄物之需求,務必委託政府核可之合法機構辦理。
若違規委託未受許可之地下清業者,依據中華民國《廢棄物清理法》之規定,將面臨重罰。
重要法規宣導
- 最高裁處 300 萬元罰鍰:違規委託不合法之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依《廢棄物清理法》最高可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
謹提供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公告合法清除處理機構服務管理資訊系統(https://wcds.moenv.gov.tw/WCDS/),查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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